省供销社召开合作发展基金经验交流会

来源:浙江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发布时间:2024-04-30浏览次数:0

4月29日,省供销社在杭州召开供销合作社合作发展基金经验交流会。省供销社党委委员、监事会主任童日晖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全省供销社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决定》(中发〔2015〕11号)精神,始终坚持合作发展基金为农服务的基本属性,牢牢把握“以收定支、专款专用”的原则,重点支持深化农村“三位一体”改革和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推进为农服务项目建设。始终坚持以合作发展基金为支撑,充分发挥技术、人才、平台等方面优势,通过业务合作、服务引导、产权链接等途径,以资本为纽带,以项目为平台,推进系统内外、不同层级、不同区域之间的联合与合作。充分利用合作发展基金广泛开展春耕支农、送科技下乡、农业产业帮扶、农产品展示展销、为农服务宣传、特色农事节庆等公益性活动,受到当地党委政府和农民群众的欢迎,发挥了基金的公益性作用。

会议强调,做实供销合作社合作发展基金是党中央、国务院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一项重要工作,必须从拥护“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充分认识到合作发展基金是社有资产运营、社有企业发展“以商哺农”的重要途径,是支持和加强供销社为农服务功能的重要举措,是供销社扩大社会影响和赢得各方更多支持的重要方法。各级供销社要提高做实合作发展基金的认识,认真贯彻落实中发〔2015〕11号文件要求,确保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落地落实。要创造性做好合作发展基金使用管理工作,研究制定符合实际的基金管理办法,拓展支持为农服务的范围和途径,分类统筹使用好基金,使合作发展基金发挥最大效益。要进一步加大合作发展基金“建、管、用”工作推动力度,加强调查研究,召开会议动员,制定文件部署,落实领导责任,强化部门配合,加强监督考核,宣传典型经验,全力推动我省供销社合作发展基金全面落实,努力成为全国供销社系统的典范。

杭州市、宁波市、湖州市、宁波市镇海区、瑞安市、长兴县、东阳市和台州市椒江区等8个市、县(市、区)供销社就合作发展基金建立和使用情况作交流。

各市供销社监事会主任、监事会办公室主任,部分县级社监事会主任或分管监事会工作的领导,兴合集团一级企业监事会主席,省供销社机关有关处(室)负责人,兴合集团领导和部门有关人员共80余人参加会议。

供稿:监事会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