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学校教职员工返校返岗工作的通告

来源: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发布时间:2020-04-10浏览次数:4045

全体教职工:

    在全国人民的共同努力下,新冠肺炎疫情得到了基本控制,我们也迎来了新学期返校的好消息。根据浙江省政府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新闻发布会(第四十一场)和全省开学返校工作视频会议有关精神,高等学校要做好4月下旬开学的各项准备工作,具体时间待定。学校经研究,决定于2020年4日 15日起,有序组织教职工返校正常上班。为切实做好教职工有序返校返岗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教职工分批返校的安排

    学校所有行政管理人员(含辅导员、实验室管理员)于4月15日起正常上班;所有担任班主任任务的教师将适当提前到校返岗,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其他专任教师到校返岗时间待定。4月15日起,所有教职员工,原则上不得擅自离开杭州,积极做好开学前的各项准备工作,确需离开杭州的,须提前报告并办理相关手续。

    二、做好信息排查和入校审核

    正式开学前,各系(部)、中心(学院)、处室、公司要准确掌握每一名教职员工健康情况和动态,特别是要摸清来自疫情防控重点地区的教职工情况,严格执行“一人一表”登记制度,督促教职工参与每天健康打卡,督促教师务必申请“健康码”,建立适宜返岗人员清单、重点人员清单,各部门于4月13日前将拟返岗人员明细表(即教师一人一表、健康打卡明细表)交学校防控办。符合下列条件教职员工方可返校:

    (一)14天内没有接触确诊和疑似新冠肺炎病例;

    (二)14天内没有境外行程史或者密切接触入境人员;

    (三)14天内没有去过疫情防控重点地区;

    (四)身体健康,14天内无发热、胸闷、乏力、干咳等症状;

    (五)杭州健康码为绿码(必须为杭州健康码)。

    不具备以上返校条件的教职员工不得返校,居家隔离14天或无异常症状3天后,提供健康证明,经学校卫生所审核、学校允许后方可返校。

    入校当天体温检测高于37.3℃者,一律严禁入校。

    三、做好疫情防控和开学准备工作

    (一)做好疫情防控知识教育。教职工返校后,各部门第一时间做好疫情防控知识教育。认真组织学习教育部《高等学校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指南》(3月10日、3月12日学校官微)、学校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疫情防控应急处置方案,确保所有教职工掌握疫情防控的工作要求、纪律、制度和处置流程。

    (二)做好疫情防控再检查再部署工作。对照《 浙江省2020年春季学期开学学校卫生防疫工作检查清单》、学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前期部门防控工作实际情况,进行一次深入细致的对照检查。要细之又细地加强师生返校前的信息排摸,做到底数清、情况明、零差错。要积极开展工作演练,加强人员配备,完善防控责任体系,细化任务清单,明确责任分工,确保不留死角、不留漏洞。

    (三)认真做好开学准备工作。按照学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开学返校工作方案的具体要求,切实抓紧抓细抓实各项开学准备工作,以4月下旬开学为时间节点做好各项准备,按开学前、开学中、开学后三个阶段来谋划具体工作,突出工作重点,压实工作责任,加快工作进度,确保4月下旬各项开学准备工作落实到位。

    四、严格落实校园防控措施

    (一)疫情防控期间,教职工出发到校前,建议在家提前测量体温;要确保身体健康,有发热、咳嗽、咽痛、肌肉酸痛、恶心腹泻等症状,务必及时就医,履行请假手续,报人事处、防控办备案,不得带病上班。

    (二)班车正常行驶,线路站点暂时按照上学期办法执行,坐班车教职员工上车前刷脸测温。乘坐公共交通通勤的教职员工途中做好个人防护。

    (三)疫情防控期间,学校继续实行封闭管理。仅开放校园北门供教职员工进出,进入校园测温、验码。严格控制外来人员入校,确需进入的实行“一事一申请”制度,分管领导同意,防控办、保卫处提前备案,并落实校内现场管控人员。加强住校人员管理,严格住校人员外出审批报备制度,住在校内的教职工,外出时应当履行登记报备手续,说明外出去向、事由和时间,并按时返回学校,由所在部门、防控办和保卫处签署意见后,方可外出。

    (四)疫情防控期间,实行师生体温晨午检制度。校外教职员工在进、出校园时,由门岗人员检测体温。教职工在校期间,每日进行晨、午两次体温检测,务必于每日的8:30和13:30之前到行政楼、教师楼和图书馆测温设备前刷脸测温,防控办统计测温情况,部门做好督促工作。校内生活人员,保安、保洁、维修、绿化等由保卫处负责,食堂人员由食堂负责,其他人员由所在系部处室负责,每日晨、午两次在门岗处测量体温,于9:00和14:00上报校防控办。

    (五)疫情防控期间,完善信息排查报送机制,实行疫情“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各系(部)、中心(学院)、处室、公司务必落实专人负责信息报送工作。

    (六)疫情防控期间,所有教职员工务必加强疫情防控知识的学习,务必知晓应急处置流程。在校工作期间请随时关注体温和身体变化,自感不适或者测温≧37.3℃,务必第一时间报告学校卫生所(86929895),戴好口罩,不得随意走动,等待处置,听从医护人员指挥。

    (七)疫情防控期间,实行因病缺勤追踪管理制度。广大教师因病缺勤,要及时报告所在部门疫情防控工作人员,各部门每天9:00前将生病缺勤人员上报人事处、防控办,并做好每日跟踪管理。

    (八)疫情防控期间,实行复工证明查验制度。患病痊愈或者隔离期满教职工,必须由医疗单位开具诊断病愈证明,交学校卫生所复检后,由卫生所再开具学院复工复课证明,方可复工。

    (九)疫情防控期间,进入教室、会议室、电梯、活动中心、卫生所等室内人员聚集场所和特定场所必须戴好口罩,建议教师先自备口罩;学校在卫生间配备有洗水液、消毒液和干手纸,将为每位教师提供一瓶100ml免手洗消毒酒精。自来水净水滤芯已进行了更新,饮用水请放心使用。

    (十)办公场所务必保持空气畅通。建议保持门窗通风、不使用中央空调,保持办公环境清洁卫生,及时处置垃圾。公共办公区域均定时清洁消毒,若个人办公区域需要消毒请联系学校医务室(电话:86929895),派人上门消毒。

    (十一)疫情防控期间,取消线下大型活动,减少会议,图书馆、体育馆进行流量控制,尽量减少人员集聚。正式开学后,严格控制合班上课人数,实行错时错峰上下课制度。

    (十二)教工食堂取消自助式就餐。食堂开放时间6:30-7:50,中餐11:30-12:30,晚餐17:00-18:30。允许堂食,就餐排队时戴好口罩,人与人之间保持1米以上距离,两人一桌交叉就餐、错峰就餐,行政楼11:45就餐,其他楼11:30就餐。中餐提供预约送餐服务,11:30—11:40由食堂负责集中送至所在办公楼。鼓励教职工自带餐食或餐具,自带餐具者自行前往食堂打包。

    (十三)建立24小时疫情值班和应急响应制度。学校各级值班人员必须确保到岗到位,应急处置工作人员和中层干部要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保持随时联系,便于紧急指挥调动。

    以上防控举措,务必严格落实到位。根据疫情发展情况如有调整,另行通知。

    附件:1、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教职工入校返岗和日常管控流程图.doc

    2、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师生因病缺课、缺勤人员登记.doc

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

2020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