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关于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期间校园管理的通知

来源: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发布时间:2020-01-28浏览次数:5245

各系(部)、中心(学院)、处室: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教育厅、省供销社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部署,进一步加强我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防控工作,保障师生员工的生命安全与身体健康,维护校园安全稳定,学校决定从1月29日起,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期间的校园管理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自1月29日起,校园实行半封闭式管理,仅开放校园南大门,其它大门一律关闭,正式开学后视情况开启其它校门。

    二、开学前师生不得提前返校。如有工作需要确需返校的教职工一律凭有效证件(身份证、校园卡等)进入校园,进校前必须进行体温检测,体温超37.3℃不得进校。

    三、严格控制外来人员进校,凡需入校办理有关业务的外来人员,须事先联系好学校有关部门,并经有关联系部门确认、出示有效证件、履行登记手续、测温后方可进入校园。

    四、驾车进入校园的教职工,车上乘员均须出示相关证件,如有校外人员随行的,应出示有效证件并履行登记手续、测温后方可进入。

    五、一切外来无关车辆、出租车、网约车、共享单车等一律禁止进入校园。

    六、校园半封闭管理期间,学校一律不举办大型活动,停办各类校内外培训班。

    七、加强合作企业及创业园企业管理,在校办公的合作企业及创业园企业按照杭州市规定,不早于2月9日(正月十六)24时前复工。

    八、加强宿舍楼门禁管理,全体学生在学校确定的开学时间前不得提前返校入住。

    九、加强公共区域管理。体育馆、图书馆一律不对外开放。

    十、与湖北有关联(去过或接触过去过湖北的人)的师生,需自觉居家医学观察14天,不要外出、不要到校。

    十一、各部门在接此通知后,请立即向全体师生员工进行传达,要求大家自觉遵守相关管理规定。有特殊情况可联系校园110报警指挥中心,联系电话:86938110。

    十二、以上措施,如给您带来不便,敬请谅解并配合。 

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疫情防控领导小组

2020年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