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通告(一)

来源: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发布时间:2020-01-26浏览次数:1374

全体师生员工:

    根据浙江省委省政府和省教育厅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的要求,为提高全校师生的自我防护意识,保障师生健康,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请全校师生员工在春节、寒假期间以居家为主,保持室内空气流通和环境清洁,不参加室内大型集体活动,减少家庭聚会聚餐活动。外出或到公共场所要戴好口罩,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对使用过的一次性口罩等医用垃圾必须及时进行规范处置。

    二、凡近期去过湖北(包括武汉)等疫情严重地市的师生员工,返回浙江或老家的要主动报告学校和社区,并自觉实行居家隔离14天。在隔离期内严禁出入学校及其他公共场所,隔离期结束身体健康方可入校。

    三、疫情防控期间,学校要加强校园管理,进行整理和消毒,学生请不要提前来校,返校及相关情况务必准确报告班主任,经传达室检测无发烧后方可进校。新学期开学,要从湖北(包括武汉)返校的学生,请自觉先在家静休2周,排除感染再返校,返校后先到校卫生所登记筛查,没症状再隔离14天,隔离期结束身体健康方可正常入学。

    四、疫情防控期间,在校工作人员杜绝带病上班,按部门每天8点晨检体温,做好登记,进行健康筛查,出现感冒、发热、乏力、干咳等症状,及时医院门诊就医,治疗好后才能来校工作。

    五、疫情防控期间,不举办各类大型会议、活动,全面暂停举办各类校内外培训班。不允许外来人员进入学校,确需入校的,必须经学校相关部门领导确认,凭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在传达室登记个人过往行程,经咨询无相关情况且检测体温正常的方可入校。

    六、疫情防控期间,在校内生活的工作人员,按部门每天8点晨检体温,做好登记。做好校内工作人员生活区的卫生管理,杜绝外来人员住宿,杜绝禽畜和野生猫犬。

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疫情防控领导小组

2020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