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供销总社理事会副主任邹天敬在浙江督导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并对试点工作进行验收

来源:省供销社网站发布时间:2017-02-16浏览次数:377


            

 

  12月14-17日,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党组成员、理事会副主任邹天敬一行深入我省诸暨、上虞、天台、临海等地就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贯彻落实情况进行了督导验收,实地考察了米果果特色农业小镇、茂阳集团、上虞大通电商、临海市农合联服务中心等各地多家农民合作社、社有企业及"三位一体"农合联经营运作情况,并主持召开座谈会,听取浙江省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情况汇报,对综合改革试点工作进行评估验收。邹天敬充分肯定了浙江省供销合作社系统贯彻落实中发〔2015〕11号文件精神及综合改革试点取得的成效,肯定了"三位一体"农民合作经济组织体系的建设在引领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发展、建设现代农业、促进农民增收方面发挥的积极作用。邹天敬一行还参加了杭州市农民合作经济组织联合会成立大会。

           

 

  邹天敬指出,"三位一体"农民合作经济组织体系建设工作,顶层设计是核心,党委政府重视是保障,部门协同是关键,供销社主动融入是支撑,突出强调服务功能和资源整合是基础。邹天敬谈了四点改革体会:一是重新确立了新形势下供销社的地位和作用,要从党在农村执政基础的战略高度认识供销社是各级政府主导的以合作经济组织形式推动"三农"工作的重要载体;二是搭建了一个新的平台,发挥供销社主体优势,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三是通过改革赋予供销社一些新的职能,通过整合资源让老供销发挥了新的作用;四是通过"横向联合、纵向一体"建立共建共享的机制,拓展了新的空间、新的领域,实现多方共赢。

 

            

 

  邹天敬对浙江省供销合作社继续深入推进综合改革,构建"三位一体"农民合作经济组织体系建设提出要求:一是以为农服务为核心,牢牢把握"为农、务农、姓农"宗旨,"为农"即是为农民、为合作社、为新型经营主体服务,"务农"即是提供农业社会化服务,"姓农"即是体现农民的主体地位;二是以共享合作为重点,把农合联机制和供销社宗旨有机结合,促进不同经营主体纵向一体化,建立利益共同体,切实增加农民收益;三是把完善服务功能作为基础,特别是县乡的基层组织要以市场为导向,加快体制机制改革,建立为农服务功能载体,使农合联的工作更加实起来、运转的更加高效;四是进一步深入总结,提炼经验,为全国提供更丰富的、可推广、可复制的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