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文明寝室创建活动实施细则

来源:学生处发布时间:2012-09-03浏览次数:982

    为贯彻落实省教工委、省教育厅《关于深入开展学校文明寝室建设的通知》精神,进一步推动我院文明寝室建设,切实提高学院育人工作水平,全面提升学生文明素养,促进学生健康成长,根据《学院文明寝室建设实施方案》,特制定如下活动细则。

    一、活动主题

    以星级寝室建设为载体,依托学院省教改试点项目,继续深入开展公寓“一建三创”实践,扎实推进大学生生活指导和生活教育活动,彰显学院公寓管理特色。充分发挥公寓文化育人功能,大力推进德育工作进公寓,努力营造安全、文明、和谐的育人环境。

    二、创建目标

    通过文明寝室创建活动,增强学生文明意识,培养学生良好的生活习惯。寝室内务卫生整洁,寝室学习氛围浓厚,寝室人际关系融洽,寝室个性特色鲜明,公寓秩序安全和谐。

    三、创建标准

    1、寝室卫生。寝室成员具有良好的卫生习惯,寝室内务整理规范统一,值日工作落实到位。平时做到“五净四齐三勤” (五净:地面干净、阳台干净、卫生间干净、墙壁干净、洗漱台干净;四齐:被子叠放整齐、鞋子摆放整齐、衣裤吊挂整齐、书桌台物品摆放整齐;三勤:勤打扫、勤通风、勤洗衣)。

    2、寝室纪律。寝室成员遵守校纪校规,遵守公寓作息制度,按时就寝、起床,熄灯后保持室内安静,不影响他人正常休息。维护社会公德,爱护公共财物。

    3、寝室安全。寝室成员安全防范意识强。不在寝室留宿他人,不使用明火,不使用大功率电器,不私拉电线,及时关锁门窗,假期按时回家。

    4、文明互助。寝室成员品行端正,举止文明,礼貌待人,热爱集体。同学之间团结友爱,谦让互助。

    5、学风建设。寝室成员勤奋好学,比学赶帮,学习氛围浓厚,积极参加各种形式的学习活动,在学习竞赛中争取优良成绩。加强个人电脑管理,发挥网络学习的作用。

    6、文化氛围。结合自身特点,美化寝室环境,寝室布置高雅美观。开展丰富多彩的寝室文化活动和“特色寝室”创建活动,努力营造文明、清新、优雅的寝室文化氛围。

    四、活动安排

    1、前期准备(2012年7——8月)

    (1)完成公寓环境整治、寝室设施建设任务。

    (2)完成校区公寓特色项目——“雅苑学堂”建设任务。

    (3)制定和修订学院文明寝室建设相关制度。

    (4)各系成立文明寝室建设工作小组,按照《学院文明寝室建设实施方案》和《学院文明寝室创建活动实施细则》的要求,制定本系文明寝室创建活动工作计划,修订相应制度,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创造性地开展活动。

    2、宣传动员(9月初)

    院、系召开文明寝室创建活动动员大会,各班召开文明寝室创建活动主题班会,并通过横幅、展板、宣讲、网络、电子屏幕、宣传橱窗等多种载体,全方位、多层次进行宣传动员,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让每一位师生了解本次活动的意义、内容、安排以及具体要求,引导广大同学积极参与文明寝室创建活动,引导广大干部、党员在活动中创先争优。

    3、自建自查(至9月中旬)

    各系根据文明寝室创建标准和文明寝室检查评分标准,对本系学生寝室内务整理和文化设计全面开展自建、自查、自评和自纠活动,切实推进文明寝室建设工作。要加强文明寝室制度建设,积极发挥制度导向作用;要大力建立干部教师联系学生寝室制度,做到每个寝室都有一名干部教师联系,认真开展“定寝室、定时间、定主题”谈话谈心活动;要充分发挥团总支、学生会、宿管会等学生自治组织和学生社团的功能,充分发挥学生党员、学生骨干示范引领作用,充分调动广大学生参与活动的积极性。通过自查自评,力争实现学生寝室100%合格(三星级寝室),部分寝室达到优秀标准(五星级寝室)。

    4、边评边改(9月下旬)

    学院领导小组组织联合检查评比。评比工作分学工部初评和学院领导小组评比两个步骤。学工部宿管中心组织各楼辅导员、楼层长普查本楼学生寝室文明创建情况,并根据文明寝室创建标准和文明寝室检查评分标准进行初评,宿管中心汇总初评结果并随机核查,根据成绩初步确定优秀寝室、达标寝室和未达标寝室,将名单上报领导,通报各系,并张榜公示。各系针对本系学生寝室初评结果,通过通报表扬、组织观摩教官寝室和优秀学生寝室、开展班主任、辅导员、寝室联系人等下寝室谈心教育活动等措施,大力表彰先进,树立典型;对存在的问题,尤其是未达标寝室,要认真分析原因,集中力量进行整改,直至全部达标。学院领导小组组织检查评比,通报各系评比结果,提出整改意见;各系制定整改措施并限期落实。

    5、巩固提高(10——11月)

    在院、系领导小组的组织指导下,进一步深化文明寝室建设工作,巩固成果,进一步提高文明寝室建设水平,争取30%寝室达到优秀(五星级寝室)标准,30%寝室达到良好(四星级寝室)标准,40%寝室达到合格(三星级寝室)标准。在本阶段,院、系要对前面两个阶段的工作进行认真梳理和小结,推广经验,完善制度,并根据实际情况,创造性地组织开展活动;要充分调动广大学生参与创建活动的积极性,充分发挥学生党员和学生骨干的先锋引领作用,将学生党员和学生骨干所在寝室率先建成五星、四星寝室;要坚持干部教师联系学生寝室制度,鼓励他们经常深入学生寝室,发挥教育引导作用,为学生解决实际困难;要坚持日常检查与考评,做到各系、各楼每天查,学工部宿管中心每周查,各系党员干部每月查,学院领导小组学期查,对检查结果进行不定期督查,并及时公布督查结果。

    6、总结表彰(12月上旬)

    院、系对本次文明寝室创建活动进行全面总结,学院将评选出若干先进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五、考核措施

    1、文明寝室创建活动考评结果与学生评奖评优直接挂钩,学生所在寝室没有达到三星级寝室建设标准的,原则上不得参加学院、系评奖评优活动。

    2、文明寝室创建活动考评结果与文明班级考核挂钩,学生所在寝室有达不到三星级寝室建设标准的,不得推为文明班级。

    3、文明寝室创建活动考评结果与各系年度学生工作考核挂钩,学院按照各系星级寝室建设情况进行评分。五星和四星级寝室各达到30%、三星级寝室达到40%的,为完全达标单位;没有完全达标的,酌情扣分。

    六、有关说明

    1、本实施细则自2012年起实施,并据此建立长效机制。

    2、本实施细则最终解释权归学院学工部。

 

                                                                                          

                                                                                                               二零一二年八月